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2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字〔201646号)、《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字〔201725号)文件精神及合同书规定,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延期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见附件1)、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见附件2)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为保证结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程序

请各学院以院系为单位,将2016年国家级项目纸质版结题材料提交至金沙集团1862cc成色B405办公室,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上提交2017年校级项目电子版材料。并请提交2016年国创结题汇总表、2017年校创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8662957@qq.com。截止日期为2018416日。

二、答辩形式

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答辩,各项目组以PPT形式进行展示,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PPT陈述6分钟,专家答疑4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形式由负责人所在院系自行安排。

三、提交材料

(一)创新训练项目,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

2.科研总结(一式一份);

3.项目日志(一式一份);

4.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结题报告(一式五份);

6.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五份)。

(二)创业训练项目,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

2.创业训练总结(一式一份);

3.项目日志(一式一份);

4.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创业报告(一式五份);

6.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创业训练成果复印件(一式五份)。

(三)创业实践项目,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完成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

2.创业实践总结(一式一份);

3.项目日志(一式一份);

4.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创业报告(一式五份);

6.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创业实践成果复印件(一式五份)。

(四)校级项目,材料包括

1.科研总结;

2.结题报告;

3.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科研成果;

4.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四、其他事项

2016年国家级项目结题材料均用A4纸打印,国家项目组有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及获奖证书等成果的,完成人须提交复印件,封面形同结题报告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完成人、学院(系)、专业、指导教师等信息。

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是在校本科生,进度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结题验收,未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者,视为自动终止。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系)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履行合同义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