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哲学家赫费教授讲授“康德的定言命令”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7-01

本网讯(通讯员:陈杰)2019年6月18日下午,应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邀请,德国著名哲学家、德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海德堡科学院院士、图宾根大学哲学系赫费(Otfried Höffe)教授,在振华楼B214报告厅做了题为“康德的定言命令”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外国哲学教研室杨云飞副教授主持。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陈晓旭副教授、杜珊珊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袁辉博士等多位教师和来自武汉大学、美国欧柏林学院等30多位学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伊始,杨云飞副教授隆重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赫费教授。作为当代重要哲学家,赫费教授在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康德哲学等研究领域成绩卓著,著作等身,其作品被译成多种语言。其中《实践哲学》《政治的正义性》《康德:生平、著作和影响》《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等六部作品已有中译本,在中国哲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赫费教授的报告从三个方面阐述康德的定言命令,首先是从《实践理性批判》和《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文本出发澄清定言命令的含义;其次利用两个例子解释定言命令是如何为道德行为设立标准的;最后是对于定言命令的语义学分析。

在第一个部分,赫费教授提出《实践理性批判》同《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对定言命令的解释是融贯的,并没有任何冲突。首先,前者与后者的基本术语和论证可以对应起来。其次,第二批判的模型论这个唯一与《奠基》不对应的部分,它的作用可以被解释为类似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知性图型,在实践理性中通过想象力来连接道德的质料(出于经验的任意)和形式(出于道德法则的意志)。

在第二个部分,赫费教授给出的两个例子分别是说谎和寄存物。说谎的例子用于说明康德的定言命令作为道德标准,只关心行动者的准则是否符合自律的要求,而不关心任何后果论的问题。寄存物的例子则受到黑格尔的批评,黑格尔认为寄存物本质上并不与道德法则矛盾。赫费教授指出了黑格尔对康德的误读。康德寄存物的例子主要的侧重点并不是寄存物本身,而在于行动者把通过一切手段增大自己的财产作为准则,也就是质料来进行道德立法的,进而论证这种立法是自相矛盾的。

赫费教授在讲座的第三个部分从定言命令的语义出发,把康德基于定言命令的道德哲学解释为一种“准则伦理学”。这种伦理学的特点包括:根本上排斥功利主义;由于不涉及经验,因而需要一种道德训练,使得准则能够在不同的场合有着不同的应用;它有着社会的层面,这意味着准则本身需要一种普遍的承认,等等。

最后,在讲座的问答环节,赫费教授就说谎的例子、黑格尔对康德批评等问题,与现场师生进行了热烈探讨。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