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莫西·威廉姆森谈他自己的哲学”系列讲座第六讲——必然主义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12-10

本网讯(通讯员孙中阳)2021年12月4日,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主办的“蒂莫西·威廉姆森谈他自己的哲学”系列讲座第六讲圆满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为“必然主义”。本场讲座通过学术志网站平台进行,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程勇教授主持。金沙集团1862cc成色Peter Finocchiaro副教授评议。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以及校内外、海内外的老师和学生参加了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威廉姆森教授探讨了自己在模态形而上学方面的工作。模态形而上学关注模态(可能性、必然性)与其他形而上学问题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在一阶逻辑的语言中增加关于可能性和必然性的算符,模态形而上学的原则可以在一阶模态逻辑的形式语言中精确地表达出来。威廉姆森教授首先探讨了传统一阶模态逻辑处理同一性和存在性的不对称性。传统一阶模态逻辑将同一性和非同一性视为必然,而拒绝偶然的同一性;但却不把存在和非存在视为必然,而是接受偶然的存在性。在威廉姆森教授看来,同一性和存在性的逻辑性质相似,不对称地对待同一性和存在性是十分反常的。

紧接着,威廉姆森教授首先作出如下澄清:可能性是指形而上学意义下的可能性,而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可能性。接下来,威廉姆森教授给出了关于偶然存在性的例子。对于这个例子的传统解释是假设有n个t型粒子(n≥1)。但是可能有更多的t粒子,比如n + 1。所以可能多一个t粒子,但实际上并不存在。所以实际不存在并不意味着必然不存在。类似地,t粒子也可能更少,比如说n -1。所以实际有一个t粒子,但它可能不存在。所以实际存在并不意味着必然存在。然而威廉姆森教授对这样一个例子给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解释。威廉姆森教授指出,存在和非存在不是偶然特征,“存在n个物体”和“不存在n个物体”才是偶然特征。

基于上面的例子,威廉姆森教授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必然主义。必然主义的原则是存在和不存在是必然特征;对必然主义的否定是偶然主义。必然主义的时态对应版本是永久主义,其称存在和不存在是永久(不变)的特征;永久主义的否定是暂时主义的。威廉姆森教授认为必然主义简化了模态逻辑和形而上学,永久主义简化了时态逻辑和形而上学。在可能世界语义学方面,必然主义相当于“常项域语义学”:即在一个给定的模型中,任何两个世界必须具有相同的个体论域。偶然主义对应于“变项域语义学”:即在一个给定模型中,任何两个世界可能具有不同的个体论域。 在必然主义下,如下两个著名的公理模式是成立的:Barcan公式◊∃xFx→∃x◊Fx及其逆公式∃x◊Fx→◊∃xFx。而对于偶然主义,这两个公式都不成立。

一阶模态逻辑的公理和形式语义学之间的对应关系,已经被深入研究,并且在20世纪80年代被广泛理解。然而,威廉姆森教授发现一阶模态逻辑的公理和非形式语义之间的关系,却很少被研究和理解。 他由此引出本次讲座探讨的第二部分内容:对于非形式语义而言,一个一阶模态逻辑的公式是有效的意味着什么?例如,若我们将□解读为形而上学的必然性,将◊解读为形而上学的可能性,那么公式£p →p是有效的意味着什么?因p代表任意的命题,公式£p →p有效意味着∀p (□p →p)为真。威廉姆森教授指出,假设一个一阶模态逻辑公式是有效的等价于其全称概括形式为真,由于全称概括通常涉及量化语句或谓词,它是更高阶模态逻辑中的一个公式;因此,要理解一阶或高阶模态逻辑中的非形式有效性,就需要在更高阶模态逻辑中进行研究。 全称概括本身并不是任何特殊意义上的元语言学或元逻辑学;它只是对所有的属性或命题作高阶类比,这种全称概括属于形而上学。因此,在研究模态公式的有效性时,我们实际上是在做形而上学。考虑到模态逻辑和形而上学之间的重叠,威廉姆森教授遵循一种溯因方法论为模态逻辑的原则作辩护。正是这种原则暗示了必然主义的高阶类比,因此溯因地支持了其必然主义的思想。

威廉姆森教授指出自己使用高阶逻辑作为理解形而上学的方法是结合了蒯因最不赞同的两个方面:高阶逻辑和模态逻辑。虽然这削弱了蒯因对形而上学承诺的著名分类,然而在更一般的层面上,作为形而上学的模态逻辑的方法论符合奎因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中关于逻辑的反例外主义。在文章《模态科学》(2016)中,威廉姆森教授进一步将这种方法论应用于模态形而上学,得出了反奎因的结论。文章展示了模态逻辑如何使我们能够提取许多自然科学中使用的数学模型中隐含的模态内容,特别是那些动态系统理论模型(例如混沌理论)。讲座的最后,威廉姆森教授扼要解释了自己反对刘易斯模态实在论观点的原因。

在评议环节,Peter Finocchiaro副教授高度评价了威廉姆森教授的讲座,并就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及其反驳论证,理论选择中简单性的衡量标准,必然主义与模态实在论理论简单性的比较等问题与威廉姆森教授进行了交流。之后参会观众及陈波教授、程勇教授提出可能对象的本质、模态同一性与莱布尼兹同一性原则,Barcan公式变体的有效性等方面问题,威廉姆森教授耐心一一回答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最后,主持人程勇教授对威廉姆森教授的此次讲座表达了感谢,本场讲座圆满结束。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吴昕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