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龚群教授来院做“杜威的政治哲学——新旧个人主义视野中的权威与自由”学术讲座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12-18
本网讯(通讯员 刘可馨)12月15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导、山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龚群老师在金沙集团1862cc成色B214报告厅为大家带来一场题为“杜威的政治哲学——新旧个人主义视野中的权威与自由”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陈江进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龚群老师以自由与民主政治为线索对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做了简要梳理。古希腊时期,雅典的强盛就在于公民在民主政治中享有自由;近代以来前自由主义时期,马基雅维利继承了古典共和主义思想,认为自由应包括国家的独立自主和公民的自治;洛克自由观奠定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基调,以个人主义为基础,强调绝对个体自由、权利及其不可转让性,政府的职能在于保障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洛克自由观影响深远,美国《独立宣言》中“人人平等”、“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就是它的生动表达。
紧接着,龚群老师阐释了杜威与古典自由观的分野。在经济资本主义背景下,杜威认为,古典自由观的个人主义基础——“经济个人主义”是过时了的,这种建立在旧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自由主义也必将走进困境。首先,以往“自由”概念中蕴含着极大的不平等。早期的自由主义思想虽然强调人是生而平等的,但同时却强调人的自然天赋是不平等的,即默认天然不平等,并且对于人的出生、地位以及家庭财产积累(如遗产的继承与分配)的不平等保持沉默,即漠视后天经济上的不平等。杜威坚持一种把平等与自由统一起来的民主理想。同时,杜威反对一种形而上学的自由观,通过对霍布斯物理学意义上的自由——即物理运动的无障碍——进行政治哲学化改造,杜威得出,自由的要求应是一种争取权力的要求,或者是对掌握未被掌握的行动权力的保护和扩张。
另外,古典自由主义没有很好地处理自由与权威的关系问题。权威作为一种外在力量有两层含义,一是宗教习俗的权威,代表信仰的外在力量;二是政府组织系统的权威,即社会组织的外在力量。龚群老师讲到,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个人主义哲学的发展,使人类生活被划分为自由与权威两个领域。“权威是自由的敌人”,“争取自由的斗争首先是反对权威的斗争”越来越成为一种常识。但权威的性质虽然改变了,二者的冲突始终一直存在,换句话说,人民争取自由的斗争还没有结束。作为实用主义哲学家的杜威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对此,他的认识是深刻而复杂的。一方面,他看到了权威与自由之间的张力,认为权威的存在不是坏事,它可以在社会稳定性与个人内在的活跃因素之间取得平衡。另一方面, 杜威对于权威与自由的分离以及新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的产生抱着一种矛盾的态度。他承认反对权威运动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赞同诺奇克的“守夜人式的国家”。总体而言,杜威承认权威与自由趋向二元化的结果有着正面和积极的意义。二者的相互作用体现了人类所具有的首创性、发明力和有力的进取心。
自由与权威问题的现实面向就是对科学与社会变革的深刻认识。在杜威看来,当代美国科学的进步与发展,体现了他心目中的权威与自由关联的社会理想。蒸汽工业推动了生产力的提高,现代社会不再是由原子化的个体构成,而更多依赖于社会协作与集体行动,正如杜威所说,现代科学技术与工作团队正在形成一种新兴的个人主义。同时,科技也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为了社会稳定与生产秩序,社会协作同样要在社会控制,即权威指导下进行。
最后,龚老师提到杜威政治哲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其中主推罗尔斯,杜威和罗尔斯共同关注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自由民主社会的可能性等问题。作为后来者,罗尔斯原初状态中对无知之幕的设计深受杜威的新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同时,杜威对自由与平等两种重要政治价值之间矛盾的把握也深刻影响到罗尔斯对正义两原则的安排,即把自由和平等的要求以词典式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列。
在评议环节,陈江进老师指出,杜威的政治哲学体现了自由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即从形式自由到实质性自由、从政治平等到经济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进步。因此,把握杜威政治哲学对于深入了解自由主义思想是非常重要的。
交流互动中,龚老师就新个人主义与经济不平等的关系、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对政治权威的讨论、我们应在什么意义和范围内讨论个人与权威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思考与讨论。
(编辑:邓莉萍 审稿: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