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大学Schmid教授谈“行动中的恶”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1-11

本网讯(通讯员 宋金时)2019年11月6日下午,维也纳大学哲学系社会与政治哲学讲席教授Hans Schmid应邀在金沙集团1862cc成色B301教室进行了题为“行动中的恶——以奥古斯丁偷梨事件为例”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德国哲学研究所和“德国古典哲学及其现代效应”青年学术团队协办。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美学教研室贺念老师、外国哲学教研室王咏诗副老师、东南大学武小西老师以及学院30多位同学参加了本次学术讲座。外国哲学教研室杨云飞副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Schmid教授以饱满的热情带领同学们进入了善与恶的问题。他从柏拉图的“无人有意作恶”讲起,提出了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原则,以善之名原则(the guise of the good-principle)。也就是说,人是凭借理由做事的,他做一件事一定是因为他认为这件事是好的,他才会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没有人厌恶好而热爱坏,一个人之所以做了坏事,只是因为无知。当然,这里的“好”有非常广泛的意义,既包括普遍意义上的善又包括损人利己意义上的利,甚至包括满足具体欲望时的快感。在此之后,Schmid教授区分了“坏”和“恶”(bad and evil),前者指一个人以善之名做事,但是由于无知或者失败,没有达到“好”;后者指一个人的原则是一种“以恶之名原则”(the guise of the bad-principle),他不想要好而就是想要坏。那么问题来了,真的可能有以恶为原则的人吗?

Schmid教授举了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提到的“偷梨”作为例子。奥古斯丁回忆自己十六岁时与伙伴一起偷梨,他说他那时并不是不知道偷窃是坏的,也根本就不是想要吃掉或使用梨子,偷这个梨子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好处”,他只是为偷而偷,为了做坏事而做坏事。所以这是“恶”而不仅仅是“坏”。这个例子长久以来被认为能够对以善之名原则构成挑战。

Schmid教授借用了托马斯阿奎那对此事的回应,阿奎那指出,奥古斯丁认为他仅仅“爱他的罪过”,是没有真正理解他的行为:在他偷梨的时候,他其实还是想要合群、增加经验,或者仅仅是反抗现成的规则等等对当时的他来说是“好”的东西的,换句话说,他看起来是“以恶之名”的行为其实可以被解释进“以善之名”的框架中去。Schmid教授注意到,奥古斯丁在文中多次提及“我绝不会独自做这样的事”,也就是这个看起来是为恶而恶的行为与团体紧密相关。他提醒我们注意奥古斯丁偷梨的年龄(16岁),这正是青少年无所事事又渴望合群的年龄,他们在一个集体中可能会随意的做任何事。他们可能会说,让我们做些什么吧,比如说去摇那颗梨树?在他们选定做这件事、做下这件事的时候,这件事对其中的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也就是说,这个集体中的每个人都没有“有意作恶”。

最后,Schmid教授指出,个人是符合以善之名原则的,但是群体不一定。为了防止陷入由群体带来的恶中,一定要保持反思。

互动环节中,在场师生就讲座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Schmid教授就以善之名原则是否适用于所有个人、恶的团体应该如何为恶负责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大家用热烈的掌声对Schmid教授的讲座表示了感谢。

(摄影:由煜堃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