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19


全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要求,现将学校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博士后。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根据各单位考核细则执行,重点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三、工作要求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须通过系统填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年度考核”模块),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可下载电子表格自行填写。系统填报工作于20171225日前完成。

()2018110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2018119日前,各单位上报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如下材料:

1.《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从系统导出,经单位考核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教职工个人从系统打印,签字认可后由单位统一上报;

3.《年度考核特殊情况人员说明》(见附件),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未进行考核或不予考核的,书面说明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单位考核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李 坤  联系电话:68752826

特此通知


附件: 年度考核特殊情况说明



武 汉 大 学

20171214